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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专利律师-谁能提出维权请求?
发布时间:2021-06-07 15:39:34      点击次数:630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案件处理请求,徐州专利律师认为包括专利执行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专利权人的合法继承人。在专利执行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中,独占执行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要求;在专利权人不要求的情况下,排他执行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提出要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普通执行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不能单独提出要求。

  徐州专利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未经专利人许可,实施专利,即侵犯专利权,引起纠纷的,有三种解决办法。一是当事人协商解决,二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三是要求管理专利的部门处理。

  要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或者调解专利纠纷的,由被要求人所在地或者侵权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徐州专利律师要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材料。

  1.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诉人为企业提供);

  4.授权委托书(提供委托代理);

  5.侵权企业登记信息(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

  6.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专利登记簿复印件或年费缴纳证明复印件;

  8.有关侵权的证据(如公证、交易证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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