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江苏众联成律师事务所网站!

咨询服务:15365883005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法律法规
[徐州著作权律师]著作登记法律常识
发布时间:2021-02-25 16:06:40      点击次数:450

 1、办理途径:

  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可来人到CPCC版权登记大厅办理,或通过委托代理机构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

  中国版权保护著作权登记部负责办理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著作权登记工作。

2、材料要求: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创作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4、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5、缴费要求:

  申请人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应按规定缴纳费用。

  申请人收到缴费通知书后,应于10日内直接到CPCC版权登记大厅向中国版权保护财务处缴费,或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汇付登记费用的,应在汇单中写明作品名称、申请流水号。

6、查询服务:

  申请人或代理人可以通过网站了解登记申请的办理情况,或与受理通知书上写明的承办人联系询问登记办理情况。

  作品登记申请人、其他社会公众、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机关等对已登记的作品可以申请查询相关信息。


推荐新闻

查看更多 +

版权所有:江苏众联成律师事务所

设计制作:中之信